logo 数学科学学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2018年12月05日 08:50  点击:[]

 

各系、教研室:

 

根据在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程序

 

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分为校对和审核下学期开课计划(含实践环节)、安排和设置下学期教学任务、课表与教学进程表的编排和核对、课表与教学进程表的调整和发布、教材选用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见《学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二、校对、审核学期开课计划

 

1.严格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对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改变的,需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教学计划微调是指,在课程体系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对理论课程(实习)门数的增减、课程类别性质的变更、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的调整等。同一学期内,在某一课程(实习)的设置、类别、性质、内容、要求、总学时、学分等不变的情况下,对该课程(实习)教学进程安排的变更,不属于教学计划微调的范围。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和2017版)校对和审核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校对和审核内容包括理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开设学期等;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学分、开设学期、周数等。如需对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和实习(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在内)进行调整的,都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专业所在学院需安排专人对学期开课计划进行至少两次校对并签字确认,严防漏课、错课。下学期开课计划一经校对审核完毕,教务处将下发下学期开课任务书和教学进程表。

 

3.为规范教学管理,根据《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所有分方向的专业必须进行专业分流,各学院办理好专业分流手续,并提供各年级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进行专业分流处理。

 

三、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

 

1.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审核后的学期教学计划下达开课任务书,开课学院认真落实本学院承担课程的任课老师,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落实的,通知专业所在学院,由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设置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对上课班级的合班方式、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提出具体要求,教务处教务科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尽可能满足教师要求。课程编码不同原则上不能合班,如确因为特殊困难需合班的,需另行单独报告。

 

2.开课任务书包含全校已经认定的通识公选课,经认定的通识选修课各学院尽量开设,保证开设数量不低于70%。开设新的通识选修课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增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及通识选修课程简介模板(附件3)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经认定后,方可开设。为保证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下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定于2-17周上课,通识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者周末。符合开课条件的教师最多可开设两个上课班级。

 

3.重修班课程教学任务随正常教学任务一起编排,原则上重修人数超过20人的课程需单独编班上课,教务处教务科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直接将重修开课任务下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编排重修班教学任务。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理论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4-7个自然班,理论专业课的上课班级合班数一般为2-4个自然班。教学任务安排时要考虑合班人数、专业和学院情况,以方便安排上课时间。

 

5.在计算机中心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教室容量(计算机中心教室容量为:60人)。

 

6.教学任务编辑完成后,请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学期理论教学任务菜单下,选择打印学期理论教学任务,以便校对,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7.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课表编排、核对课表

 

1.为遵循教学规律,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白天1-9节。因教学场地紧张受限的个别课程可排到周一到周五晚上10-12节,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晚上或周末等特殊时段上课的其他课程,须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5),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2.自行排课的学院,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自己学院的专用教室,原则上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的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室,如确实需要使用的应提前申请或在教学任务书上进行备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排课。

 

3.课表初稿完成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处理,教师个人不用到教务处逐个办理。

 

4.课表发布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变动课表审批表》(附件6),办理相关手续。学期中,临时调课的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临时调课审批表》(附件7)。

 

五、实践教学安排

 

1.教学进程表的编制原则上要按照培养方案执行确定实习周次时,可结合学期实际周数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各学院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编辑实践教学任务,包括设置专业实践环节、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周次(请避开中秋节、国庆节和元旦等法定假期)、确定实习班级。实践教学管理科将按照系统导出的数据编制全校教学进程表。

 

2.教学进程表发布后,如有在学期内调整实习时间的,需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调整手续,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调整审批表》(附件8)。

 

3.课内实验或单独成课的实验课程,需要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核对课程编码、实验学时或上机学时是否和培养方案一致,便于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里安排实验课表。

 

4.大学物理实验、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全程在实验室或机房上课的课程,继续按照以前的方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课内实验按照教学大纲上的实验项目在实验管理系统里安排。

 

六、教材选用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用教材,具体要求由教材科另行通知。

 

七、其它

 

1.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数据的重要基础,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教师(包括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可凭工号及密码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后,各教研室主任要逐一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实验室主任登录实验管理系统,负责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并通知实验课教师在实验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3.请各学院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数学科学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